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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调研超龄女性劳动者权益现状,揭示劳务关系中的纠纷难题

2024年09月09日 12:06:33 来源:互联网  阅读:1749

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调研超龄女性劳动者权益现状,揭示劳务关系中的纠纷难题

近日,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“凝聚银发力量,维护银龄尊严”——超龄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调查团队利用暑期时间探访全国各地,采访超龄女性劳动者和相关从业人员。通过深入了解超过退休年龄的女性劳动者的现状,包括原因、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,该团队揭示了劳务关系中的纠纷难题。

根据调查团队的访谈记录,王阿姨是一位在南京市某机关单位做保洁的超龄女性劳动者。她表示,由于之前在地铁站工作较为辛苦,选择退休后又重新参与工作的原因是为了寻找相对轻松的工作。然而,她在工作中并没有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,也没有得到必要的休息设施和福利。

另一位受访者陈阿姨也在该机关单位做保洁工作。和拥有城市户口的王阿姨不同,她表示,由于没有城市户口,以前可以种地但现在没有地种,因此只能选择了继续工作。她认为超龄女性劳动者就业过程中最大的限制因素是年龄,因为她们与年轻人不同,可能不被雇主接受。

在美食城餐饮店工作的张阿姨和李阿姨也分享了她们的经历。张阿姨表示,她选择退休后重新工作是因为觉得自己还有一份力,能做一天做一天也很好。然而,她在工作中也没有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,而且之前还遭遇了很严重的拖欠工资问题。李阿姨则表示,她们这些农村出来的劳动者,由于没有退休制度,只能继续工作以增加经济收入。

景枫商场的阿姨也表示,她选择退休后重新工作的原因是经济原因,不上班就没有钱。然而,她在工作中也没有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,而且单位也没有给她缴纳保险。

采访结果初步表明,超龄女性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,如缺乏工伤保险待遇、拖欠工资等。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劳务关系的性质有关,使得超龄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。为了改善这一现状,笔者建议加强对超龄劳动者的法律保护,明确其劳动关系属性,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,确保他们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福利。同时,加大对超龄劳动者的宣传和教育力度,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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